股权转让之后还需承担之前债务吗
温州鹿城刑事律师
2025-05-02
1.通常,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对公司之前的债务无需担责。股东完成出资后,其对公司的责任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股权转让会使股东身份、权利义务转移,新股东担责。
2.特殊情形下,若原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受让人知情,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责,受让人负连带责任。
3.若原股东与新股东就债务承担有特殊约定,且获债权人同意,则按约定执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通常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对公司之前债务无需担责。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股权转让使股东身份和权利义务转移,新股东承担对应责任。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一是原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知情,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原股东与新股东就债务承担有特殊约定且经债权人同意,按约定执行。
3.建议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确保完成出资义务,避免潜在法律风险;受让人在受让股权时,仔细调查原股东出资情况;公司和债权人应关注股东出资及股权交易情况,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一般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对公司之前债务不再担责,但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与新股东有经债权人同意的特殊债务承担约定这两种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责任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股权转让使股东身份和权利义务转移,新股东担责。不过,若原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受让人知情,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原股东与新股东有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承担特殊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在股权转让及公司债务处理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通常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对公司之前债务无需担责。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股权转让会使股东身份和权利义务转移,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原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受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的,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3)若原股东与新股东就债务承担有特殊约定,并且经过债权人同意,那么按照约定执行。
提醒:
股权转让时,新老股东应明确出资情况及债务承担约定。如遇复杂情形,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原股东已完成出资义务,一般无需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担责,正常进行股权转让即可。
(二)若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时应告知受让人,受让人知晓后仍受让,双方要做好后续可能承担责任的准备。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责,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原股东与新股东可就债务承担进行特殊约定,不过需经债权人同意,之后按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特殊情形下,若原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受让人知情,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责,受让人负连带责任。
3.若原股东与新股东就债务承担有特殊约定,且获债权人同意,则按约定执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通常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对公司之前债务无需担责。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股权转让使股东身份和权利义务转移,新股东承担对应责任。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一是原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知情,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原股东与新股东就债务承担有特殊约定且经债权人同意,按约定执行。
3.建议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确保完成出资义务,避免潜在法律风险;受让人在受让股权时,仔细调查原股东出资情况;公司和债权人应关注股东出资及股权交易情况,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一般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对公司之前债务不再担责,但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与新股东有经债权人同意的特殊债务承担约定这两种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责任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股权转让使股东身份和权利义务转移,新股东担责。不过,若原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受让人知情,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原股东与新股东有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承担特殊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在股权转让及公司债务处理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通常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对公司之前债务无需担责。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股权转让会使股东身份和权利义务转移,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原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受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的,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3)若原股东与新股东就债务承担有特殊约定,并且经过债权人同意,那么按照约定执行。
提醒:
股权转让时,新老股东应明确出资情况及债务承担约定。如遇复杂情形,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原股东已完成出资义务,一般无需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担责,正常进行股权转让即可。
(二)若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时应告知受让人,受让人知晓后仍受让,双方要做好后续可能承担责任的准备。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责,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原股东与新股东可就债务承担进行特殊约定,不过需经债权人同意,之后按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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