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由谁所有?

根据中国法律,森林资源主要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条也明确指出:森林和林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进一步说明:本法所称森林,是指天然林和人工林,以及其他株行成片或者散生分布的乔木、灌木。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保护、规划和可持续管理制度,旨在保障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平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条:森林和林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本法所称森林,是指天然林和人工林,以及其他株行成片或者散生分布的乔木、灌木。
上一篇:网购商品过期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东阳市看守所电话 德清县看守所电话 杭州富阳区律师 兰溪律师 丽水律师 文成刑事律师 云和县律师网 龙泉市刑事辩护律师 义乌市律师 杭州市资深刑事律师 乐清市资深刑事律师 平阳县刑事律师咨询 德清县专业刑事律师 安吉县专业刑事律师 温州市龙湾区律师 海宁市律师 桐乡离婚律师 宁波北仑房产律师 龙游房产律师 开化刑事律师 温岭刑事律师 嘉兴律师哪个好 绍兴律师 宁波北仑律师事务所 嘉兴律师事务所 嵊州刑事律师 金华刑事律师 丽水法律咨询 舟山刑事律师 临海律师事务所 青田刑事律师 杭州临平律师 宣城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金华婺城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湖口律师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西湖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九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桐庐律师 宣城律师 金华律师 永康律师 乐清律师 江山律师 龙游律师 杭州余杭律师 衢州衢江律师 黄山律师